根据《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评价办法》(苏高新管〔2019〕17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苏州高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高新调劳办〔2021〕1号)文件精神,以及各镇(街道)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测评、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评定、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评审,决定授予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“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的称号。
瑞玛精密始终坚持党的引领,健全员工关爱机制,营造“和谐”生态;完善人才培养机制,鼓励员工多学习、多发展、强化学习培训体系,打造“和谐”队伍;践行社会责任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,共建“和谐”环境。
创建和谐企业,只有起点没有终点,瑞玛一直在路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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